本文源自:金融界資訊
又到一年315,金融消費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人民銀行高層近期就表示,要加快制定“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全面提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治化水平。如何鑒別金融消費中的那些“坑”?金融界特梳理基金、證券、保險、理財等領域的避“坑”指南。
征信修復、以房養老、套路營銷,高額返利……近年來,金融領域的詐騙花樣層出不窮,由此引發的消費糾紛[進入黑貓投訴]也日益增加。為避免金融消費者的財產受到損害,共同守護好錢袋子。315到來之際,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金融消費者日常生活中常見一些些“坑”。
征信“修復”是假的,千萬別信!
征信關乎個人切身利益,貸款買房買車做生意都會用到個人征信報告。因此,部分信息主體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記錄,一些不法分子趁機以“征信修復、洗白、鏟單”“異議投訴咨詢、代理”為名招攬生意,收取高額服務費。對此,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提示,“征信修復”不可信。征信領域不存在“修復”“洗白”等說法,凡是聲稱合法的、收費的“征信修復”都是騙局,任何人都無權隨意刪除、修改征信記錄。
金融界提醒:即便有了逾期記錄,也不要過于恐慌,因為一方面,個人信用報告上的逾期記錄自欠款和欠息還清后保留5年,不會伴隨終生;另一方面,銀行在做貸款審批時會進行綜合研判,不會將信用報告作為唯一參考依據。此外,也可通過發表個人聲明的方式,闡述對逾期的解釋和說明,個人信用報告會如實記載。
出現逾期后,要及時足額還款,終止不良行為,日常要注意量入為出、合理借貸、按時還款、避免逾期,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如果認為信用報告上的個人信息存在錯誤、遺漏,可以向金融機構或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提出異議,辦理異議不收費。如果認為自己的征信合法權益被侵害,也可以到本地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進行投訴,投訴也是免費的。
警惕短信釣魚詐騙,三招教你識別
向消費者發送短信釣魚鏈接是電信詐騙的常用手法之一。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群發短信,假冒多家銀行名義發送服務信息,聲稱客戶手機銀行、銀行卡、身份證等過期或失效,誘導客戶點擊短信中網站鏈接訪問虛假手機銀行系統,客戶一旦受騙提供銀行卡號或手機號、賬戶密碼、短信驗證碼等信息,不法分子將迅速冒用客戶身份進行轉賬,盜取銀行卡內資金,使客戶資金遭受損失。
金融界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一定要對不明短信、不明網站鏈接和頁面、不明手機APP提高警惕,尤其是在被要求提供個人銀行賬戶敏感信息時,要多看多思,防范被詐騙風險。
一看短信是否真實。詐騙短信假冒銀行名義會降低消費者警惕性。消費者在收到署名為銀行發送的信息時,要注意辨別真假,尤其不能盲目相信異常號碼發送的短信。消費者若不確定短信是否真實,可以到銀行營業網點或向其官方客服咨詢。
二看網站鏈接和頁面是否為官方渠道。詐騙短信提供的網頁鏈接可能是假冒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網頁的釣魚鏈接,也可能是病毒木馬,不應輕易點擊和操作。建議廣大消費者登錄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時從銀行官方手機APP或網站等正規渠道進入,盡量不要點擊第三方提供的網站鏈接操作,以免被不法分子誘騙。
三看對方索要信息是否為個人重要敏感信息。消費者的身份證號、銀行卡號、賬戶密碼、短信驗證碼、付款碼等均為個人重要且敏感信息,當有第三方要求提供或輸入上述信息時,需提高警惕。不輕易提供重要敏感信息給他人,不點擊來路不明的網站鏈接,不隨意在除銀行官方渠道之外的網頁填寫重要敏感信息。如發現自己上當受騙,請立即聯系銀行凍結銀行賬戶,保存證據,及時報警。
“投資養老”“以房養老”,小心竹籃打水一場空!
2月17日,“不要讓老人獨自參加陌生人飯局”“售價5000元的保健品進價僅9元”話題沖上熱搜。針對老年人的詐騙手段不斷升級。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尋求養老保障、對集資詐騙認識不足,打著投資養老、銷售老年產品等旗號,經常出現在老年人聚集的場所,如公園、超市、小區等,不斷向老年人群灌輸金融養老、新型投資等概念。通過組織旅游、參觀、講座、贈送禮品等手段,有意博取老年人信任和好感,等老年人降低警惕后,趁機對其道德綁架、虛假宣傳,最終目的是騙取老年人錢財。
不法分子慣用承諾高額分紅、保本高息、預定養老服務等說辭,誘騙老年人投資所謂“養老服務”項目,收費名目五花八門,如“貴賓卡”“會員費”“預付費”等。這些機構沒有能力提供所承諾的養老服務,獲得資金后運作、流向不透明,有很高的集資卷款跑路風險,一些老年人的養老錢被不法分子詐騙。
另外,“以房養老”名義誘騙老人抵押房產,也是不法分子常用的詐騙手段。不法分子所宣稱“以房養老”與國家試行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完全無關,只是其假借國家政策、為非法集資活動造勢宣傳的手段而已,其實根本不具備相應的資質、能力,往往是“以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有的參與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房產被抵押,最終失去了房子,還背負貸款。
上述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影響惡劣,消費者消費者要樹立理性投資理財觀念,切勿輕易相信所謂的“穩賺不賠”“無風險、高收益”宣傳,不要投資業務不清、風險不明的項目。理財產品如果承諾收益率超過6%就要打問號,超過8%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準備損失全部本金,“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詐騙。要記住投資是有風險的,別受高收益誘惑而沖動投資。謹記選擇正規機構,建議消費者尤其是老年人群,在購買投資理財產品前,多咨詢正規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員,多與家人商量。在日常生活中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慎重對待合同簽署環節,不在空白合同簽字。不隨意提供身份證、銀行卡號、密碼、驗證碼等重要信息,以防被冒用、濫用或非法使用。
明星代言金融有雷區,做到“三看一防止”
近年來,隨著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各類互聯網平臺及理財投資產品層出不窮,一些機構邀請明星代言推廣或站臺,存在過度宣傳、承諾高額回報、誤導性宣傳等問題,嚴重損害了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目前,明星為各類互聯網平臺或金融產品代言種類繁多,常見模式大致有以下五種:一是為P2P平臺代言。近年已有明星代言的平臺爆雷,導致參與者資金受損。二是代言涉嫌非法集資的產品。如“中晉系”集資詐騙案已導致萬余名投資者遭受資金損失。三是為互聯網金融平臺代言。網絡平臺操作更便捷,但也容易存在風險提示、投保告知不充分等問題,消費者切忌因明星代言而忽略風險告知事項。四是為金融產品、平臺站臺。如“泛亞有色”曾邀請某學者出席活動,利用名人光環對公眾造成消費誤導。五是為銀行保險機構某類產品或整體品牌代言。如明星擔任銀行信用卡推廣大使或宣傳大使。
為此,金融界提醒,消費者選擇金融產品或服務時,不可盲信明星代言,應理性對待“明星代言”的產品或服務,做到“三看一防止”。一看機構是否取得相應資質。二看產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三看收益是否合理。四要防止過度借貸。
默認勾選“自動續費”,防范“套路”營銷行為
當前,通過互聯網購買金融產品、使用金融服務已十分普遍。部分機構在互聯網頁面中暗藏各種“套路”,給消費者自主選擇設置障礙,使一些對智能設備使用不熟悉的老年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風險定價不敏感的消費者、或者缺乏理性消費觀念的消費者更容易被“套路”。
比如,在購物、媒體、社交、游戲等互聯網場景中借貸產品廣告泛濫,平臺直接提供貸款服務或為貸款業務引流以完成流量變現,在產品推廣、展示或支付等環節誘導消費者優先使用消費信貸。又如,一些互聯網保險營銷廣告界面設置不規范、不清晰,在頁面中誘導消費者勾選“領取保障”“自動續費”等選項。此外,還有平臺以默認勾選、強制勾選等方式進行捆綁搭售,強制要求消費者購買非必要的產品或服務。
一些機構或平臺基于自身大數據資源優勢對消費者行為數據進行分析和濫用,引導甚至操縱消費者需求,比如不顧消費者綜合授信額度、還款能力、還款來源等情況,一味地誘導消費者借貸、負債、超前消費,這種利用優勢地位不當誘導消費者的行為,一定程度上也侵害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套路貸、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也不斷變換馬甲,打著金融創新、金融服務等名義,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比如,有套路貸打著“創業”“求職”“美容”等名義,用提供就業、培訓、醫美等服務作偽裝,在校學生、求職人群或盲目追求高消費人群等更易上當受騙。也有不法分子以“退保理財”“代理退保”等名義招攬生意,慫恿或誘騙消費者委托其退保正常保險去購買所謂“高收益”理財產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費者退保資金,暗藏集資詐騙風險。還有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債權債務人群急于解困、收回資金的心理,打著債事化解、債事咨詢服務等名目收取高額服務費,實則是真收費,假代還的非法集資或金融詐騙。
金融界提醒:為防止“套路”營銷行為侵害自身權益,一、警惕隱瞞風險、模糊費用等虛假宣傳套路,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需求購買金融產品。二、警惕過度負債風險,合理合規使用個人消費信用貸款。三、警惕非法“代理維權”侵害,謹慎對待簽字、授權等重要環節,選擇合理合法途徑維權。四、警惕“債事服務”等名義的詐騙侵害,正確看待、依法解決債務問題。
謹慎選擇理財機構,務必配合理財“雙錄”
隨著銀行理財進入凈值化時代,理財產品凈值面臨波動風險,理財收益完全取決于實際投資結果,原有的預期收益率不復存在。金融界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及時轉變理財觀念。資管新規的核心內容就在于打破“剛性兌付”,過去銀行理財產品承諾的類似“保本保息”“零風險”都成了過去式。對于消費者而言,要培育長期、理性、科學的投資理念,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近年來,部分不法機構未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批準,打著“投資管理公司”“財富管理公司”的名義,直接或間接開展理財業務,誘發非法集資風險。消費者要擦亮雙眼,選擇正規金融機構購買理財產品,對理財機構發布的投資標的信息要進行有效分析和風險識別,慎重決策。面對新變化,消費者需謹記收益、風險成正比,更好地了解理財產品特性,購買與自身風險偏好相符的產品。若完全不能承受任何市場風險,可以選擇存款產品;如果風險偏好較低,可選擇投資貨幣市場、債券市場的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不建議選擇投資股票、期貨等市場的權益類理財產品。
另外,務必配合理財“雙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營業場所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在銷售專區對銷售過程進行同步錄音錄像。部分消費者為省“麻煩”,常常拒絕或者抵觸銀行開展雙錄。購買理財時開展“雙錄”,是日后出現糾紛時維權的有力證據,切勿“因小失大”。